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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运用监督建议书提升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实效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乐安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

  “为发挥农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的带贫益贫作用,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对你单位工作提出如下建议……”近日,乐安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监督建议书,围绕全县农业合作社监督管理情况提出监督建议,要求该单位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监管,认真落实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贫实效监督检查。
  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乐安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采用监督建议书的方式,持续压实“十大扶贫工程”部门监管责任,提升整改工作实效。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前期督查了解的基础上,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指出的问题,对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下发监督建议书,要求加强扶贫工程、扶贫产业贷、农村合作社实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并采取“四直”方式,即直送部门、直点问题、直提建议、直追结果,瞄准病根点问题,压实履职主体责任,确保建议“落地有声”。
  “在印发监督建议书后,我们一直保持跟进,把好跟踪督促办理关,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杜绝建议书‘一发了之’,切实达到提出建议、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的良好效果。”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邱建平表示。
  据了解,接到监督建议书的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有序开展问题整改,定期反馈。如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1164个农民合作社进行了摸底排查,按照运营水平和规范化建设程度,分级建立了贫困村合作社名录,对141家“空壳社”进行逐步清理,促进农村合作社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作用,取得良好的整改成效。(乐安县纪委监委江润无垠、陈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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