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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9-05-31   来源:乐安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

  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以“六有”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完善乡镇纪委组织建设、改善乡镇纪委工作条件、提高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上取得明显成效。

高效推进,夯实基础

  。严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选优配强乡镇纪委干部队伍。乡镇纪委配齐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专干1名、纪委委员3名;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建设办公场所,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全县乡镇纪委独立办公室和谈话室实现“两个100%”,即:办公场所有门牌、有岗位牌、有去向牌,标准化配备办公办案设备;谈话室全部安装监控设备,配齐灭火器、药箱等设备。完善乡镇纪委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设备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对相关业务流程以及文书格式进行了全面规范;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纪委每半年必须向县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向县纪委监委进行述职;完善乡镇纪委绩效考核方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和激励乡镇纪委主动作为。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并单独列支,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全部享受纪检津贴。

严格要求,督促落实

  。对全县各乡镇的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组宣室联合县纪委监委案管室,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点、实地察看的方式,对16个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督导,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根据督导情况,下发《关于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报 》到各乡镇党委、纪委,要求各乡镇对照通报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并督促乡镇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全力支持辖区内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对口联系跟踪制度,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日常跟踪督查,督促指导各乡镇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要求乡镇纪委定期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将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乡镇纪委年度绩效考评,要求挂点领导和挂点干部抓好督促落实,各乡镇对标对表组织实施好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对不敢担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动作迟缓、工作不力的乡镇纪检干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主动作为,成效初显

  。通过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乡镇纪委主动作为、面貌一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将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相结合、相促进,全县16个乡镇设立了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乡镇监察监督全覆盖,并在全县176个行政村(社区)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协助审查、建言献策等方面工作职责,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党员的监督力度。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逐渐由“要我办案”变为“我要办案”,执纪监督更加精准有力。2018年全县乡镇纪委实现办案全覆盖,今年1-5月全县15个乡镇纪委已立案;2018年全县乡镇纪委立案88件,同比增长28%,办案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同时,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拳头”握得更紧,正风肃纪力度不断加大。全县16个乡镇纪委主动作为,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扶贫纪律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2018年以来,全县乡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37起,党纪政务处分35人,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县纪委监委 丁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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