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晚上在家喝酒会违反工作纪律”这是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进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一起轻微违纪问题处理时,一名森林公安干警对自己违纪后的深刻认识。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会同森林公安局党总支责令其在干警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该干警还检讨自己:我没有对公安部禁酒令的规定引起重视,犯下了工作日晚上饮酒从而影响工作的错误,影响了公安干警形象,我现在很后悔,今后我一定时刻牢记禁酒令的规定,不越红线。
针对政法部门在监督执纪中不善于、不敢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政法各部门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政法部门上专题党课时,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轻微违纪问题,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督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以节前组织教育警示大会为契机,督促各单位强化对节假日的监督管理,严明工作作风,坚守底线,不踩“高压线”。此外,固定参加各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引导日常工作中多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在警示约谈和教育中律己笃行。
“因为轻微的违纪问题受到处理,是组织在帮助、挽救自己,今后在工作中一定会厘清行为边界、划定纪律红线,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敬畏、守底线。”一些被批评教育的干警纷纷表示。
自2019年7月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该组已督促政法各部门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7人;在信访件核查中,共对13名干警运用作出书面检查、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切实筑牢了日常监督“第一道防线”。(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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