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纪委县监委
关于受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乐安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停留在口头上、发文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三)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靠企吃企、利益输送,利用职务影响向企业管理人员违规借贷,变相获利等问题。
(四)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以直接指定、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因班子换届、岗位调整等原因,不讲诚信,不履行不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规定、合同约定义务,随意变更规划编制、行政决定,法院判决不执行、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七)“穿新鞋走老路”,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发展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拍脑袋决策,脱离实际违规举债,增加债务风险;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及后续建设把关管理不严,造成资金浪费等问题。
(八)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举报事项。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平台:“清廉乐安”公众号网络举报平台
(二)举报电话:0794-12388
(三)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fuzhoushi/leanxian/
(四)来信地址:乐安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编344300)
(五)来访地址:乐安县行政中心县委一楼县纪委县监委来访接待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乐安县纪委县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处置,及时答复。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乐安县纪委县监委
2022年6月15日